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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2024

来源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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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襄阳市专利优先审查业务指南的通知

襄阳市各创新主体、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为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满足我市创新主体发明专利快速授权需求,进一步加强专利优先审查政策宣传运用,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代办处襄阳工作站职能作用,现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代办处出台的《湖北省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办法》(2023年6月)和《专利优先审查业务办理常见问题解答》(2023年9月)以及我市实际印发《襄阳市专利优先审查业务指南》,请遵照执行。

襄阳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5月15日

襄阳市专利优先审查业务指南

一、可申请优先审查主体

襄阳市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符合要求的发明专利均可免费申请优先审查。

二、可申请优先审查领域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襄阳市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申请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的。

三、优先审查申请提交主体

1.专利申请主体(发明人不能提交);

2.专利代理机构(原案代理机构和非原案代理机构都可提交,非原案代理机构提交优先审查时须提供委托书)。

四、优先审查申请条件

1.请求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为电子申请;

2.应当经全体申请人同意;

3.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收到实质审查通知书,等待实审提案或进入审查(已经分配审查员);

4.有同日申请的,需要主动撤回、主动放弃实用新型,收到主动撤回、主动放弃手续合格通知书。

五、优先审查申请数量限制

1.同一申请人每月提交2件;

2.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和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上市公司每月可提交5件;

3.因企业发展迫切需要,有大于上述数量的优先审查申请,可由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向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代办处襄阳工作站)书面推荐,需注明推荐领域及推荐理由,合理控制推荐数量(原则上每家企业每次推荐数量不超过5件),保证推荐案件质量。

六、申请优先审查所需材料

1.全体申请人共同声明;

2.相关证明文件(可与第1项合并撰写,格式及相关内容参考附件1《全体申请人声明及证明文件说明》和附件2《证明文件填写说明》);

3.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扫描件;

4.其他材料:

(1)若办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的代理机构非本案代理机构,需提交代理委托书;

(2)若专利第一申请人为个人,需上传身份证扫描件;

(3)除选择第一项优先审查理由外,选择其他理由需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七、优先审查申请文件签章

1.“全体申请人同意声明”“相关证明文件”均需要加盖公章;

2.申请人签章应是全体专利申请人签章,不得由代理机构代签章。一个申请人或多个申请人都需要签章,多个申请人时需要签章在同一份文件上;

3.签章文件应使用签章原件扫描上传,系统目前不能识别电子签章;

4.对伪造签章、“p图”签章等虚假签章,一经发现,对该申请人(专利权人、承办代理机构)三年内不予推荐,情节严重的,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线索。

八、优先审查申请流程

申请人根据专利优先审查申请条件和要求,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址:https://cponline.cnipa.gov.cn/),进入专利事务服务-专利优先审查模块,填写并提交相应材料。

九、不予推荐情况

1.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确认的“非正常申请”较多的代理机构、企业主体的申请,不予推荐。

2.申请主体或代理机构在专利未进入实审环节时,恶意抢占“提交时间”的,一经发现,本年度不予推荐。

3.初次形式审查不合格,武汉代办处列明问题后予以回退修改,修改后仍不合格的不予推荐。

4.回退申请明确标明不符合优先审查领域的,再次提交的不予推荐。

5.对优先审查推荐后变更专利权人至外省、多次逾期未答复导致优先审查失效的企业、代理机构纳入黑名单管理,本年度不予推荐。

6.在办理专利优先审查业务过程中如遇代理机构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代办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代办处襄阳工作站缴费等名义收取创新主体费用,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代办处襄阳工作站举报,举报电话:0710-3712175一经发现,纳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不予推荐。

十、其他

襄阳市知识产权局已以襄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主体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代办处襄阳工作站,工作站可为襄阳市创新主体免费提供优先审查咨询指导和申请文件预审服务。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青龙庙路2号襄阳市市场监管局青龙庙路办公区301

联系电话:0710-3712175

附件:1.全体申请人声明及证明文件说明(样例)

2.证明文件填写说明

附件1

全体申请人声明及证明文件说明

(样例)

优先审查请求人     (全体专利申请人名称)     ,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

本专利所属技术领域为,符合的优先审查理由    (与系统中选择的理由应保持一致)   ,涉及                            。

本专利技术方案为

主要用途(或重大意义)

全体申请人承诺:本次申请已经全体申请人同意,且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如因材料真实性、有效性问题导致本次申请未能通过,责任由全体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签章:(全体专利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证明文件填写说明

1.勾选第一项“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理由的,需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2021)(试行)》及《绿色技术专利分类体系》所列范围。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参照关系表下载网址: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2/10/art_75_156716.html

绿色技术专利分类体系下载网址: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8/30/art_75_187105.html

证明文件陈述优先审查理由,并标注具体产业领域。例如:

本专利所属技术领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2021)(试行)》中第x部分关于“xxx”的内容,符合优先审查理由“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涉及节能环保领域

2.勾选第二项“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理由的,需明确申请人经营地域、经营领域、研发工作等与政府近三年公开发布的相关政策性文件中重点鼓励产业之间的关系,并写明该专利申请的领域对应的具体产业领域,符合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产业的,建议附具市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核实意见。

3.勾选第三项“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理由的,需明确申请人在相关产品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或者研发工作,且需说明相关产品的更新周期,并提交与具体说明相对应的佐证材料。

4.勾选第四项“申请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的”理由的,应提供销售证据、实际产品、制备方法、技术图纸等佐证材料,撰写简要说明,并附具其与专利申请技术方案(或权利要求)的各项技术特征的对应关系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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