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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2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文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小微市场主体发展,从重罚款向重服务转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充分认同您提案中所强调的观点,即应将工作重心从罚款转向提供更优质、更具针对性的服务,以促进小微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襄阳市市场监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执法效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提升执法效能。党的二十大,部署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多项与市场监管紧密相关的工作任务。我局坚持政治高站位,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四大安全”问题和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查办了民生领域违法案件。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防线。一是聚焦大要案查办不手软。 2023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208件,案值1255.21万元。襄阳邱氏糖果商行销售侵犯“阿尔卑斯”注册商标糖果案被国家总局列入典型案例。2023年4月,联合公安部门查处国甦公司制售有毒有害人参牡蛎压片糖果食品案,获得国家总局、公安部联合贺信鼓励。二是聚焦民生领域整治。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乱收费、乱加价问题,设立15个城乡价格监测点,查处酒店节假日价格欺诈违法行为8件,清退中介机构违规收费983万元,清退“转供电”违规加价收费139.5万元。大力开展“双打”行动,累计查办案件3422件、案值1114万元,其中,刑事案件5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人。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医疗购销、医疗设备采购等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查处13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串通涨价案件,有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襄阳连续3年获评湖北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2023年新增市场主体19.3万户,总量达到77.8万户,跃居全省第2位。

(二)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完善执法体系。一是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等制度,全面推行执法过程音像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及法制审核全覆盖。二是印发了《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试行)》及《执法办案人员年度考核细则》。三是出台《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执法监督。四是严格落实《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及时将涉刑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做到应移尽移。近年来,共召开行刑衔接联合案情研判会10余次,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3件,同时按规定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全部录入到两法衔接平台系统。

(三)严格案件管理,着力提升案件质效。一是制定《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管理暂行办法》,涵盖了执法文书管理、违法线索管理、案件罚没物资管理等内容。二是所有执法文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号、统一使用、统一字体、统一样式、卷宗装订顺序及标准。三是制定《关于成立支队案件集体审理委员会的通知》及《工作暂行规则》,实行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四是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公示”的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四)积极推行包容审慎执法。积极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监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免于处罚规定。落实省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凡规定有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的,则运用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大力推广使用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手段,对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的及时提醒、主动指导、督促纠正。对具有可罚可不罚自由裁量情形的,则尽可能采取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法律目的,不予处罚。探索更大范围首次轻微违法容错机制,制定《审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评估办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将刚性执法思路转变为柔性执法理念,鼓励群众干事创业,激发市场经营活力,助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2023年,全市系统立案给予警告处罚、不作财产罚的案件477件。市本级共办理不予处罚案件69件,先后收到群众、企业赠送的6面锦旗和4封感谢信。2024年上半年共办理不予处罚66件,同期增长50%。

(五)强化行政指导力度。一是开展法规宣传。通过送法上门、印发资料、组织专题学习培训、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等形式,向企业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指导企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遵守行业准则和商业道德。二是帮助企业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指导企业加强对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方面的保护,提升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和树立自主品牌的意识。三是指导企业建章立制。倾听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商标和专利使用、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助推企业发展壮大。四是开展约谈预警。对企业存在有苗头的违法违规现象,及时召集约谈,指出问题,加以整改,把即将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在萌芽之中,增强企业自律和自治意识,做到不越红线,合法经营。针对美团、哈啰、锂市民、小鱼、小遛、青橘六家品牌存在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问题,及时召开企业约谈会,剖析原因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参会的企业分别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如何规范经营行为进行表态发言,并签署了《企业规范经营承诺书》,取得了很好效果。近年来,开展送法进企业120余次,赠送法律法规书籍1200余册,指导申报知名和驰名商标15件,帮助320家食品经营企业完善相关制度,提供食品安全培训,生产流程优化建议服务,受到企业一致好评。

(六)开展订单式打假维权。一是加强与我市行业龙头企业、驰名商标、有影响的字号、科技密集型等企业沟通联系,根据企业维权诉求和服务需求,开展订单式打假行动,依法从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和专利、霸王条款、价格欺诈等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商业秘密违法行为。二是及时梳理分析企业投诉举报信息,对发现的各类案件线索追根溯源,深挖彻究,端窝打点,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完善与企业协作打假维权机制,不断充实和扩大打假保优协作网,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打假维权服务。四是借助信息化手段和协作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与外地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不断提升异地打假维权质效,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2023年3月,联手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维权专班先后跨两省,前往7个市(县),累计行程3万余公里,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协作办案,累计扣押假冒侵权蓄电池1530只,涉案金额78万余元。我局的做法得到企业的高度赞誉,并获赠锦旗和感谢信,《襄阳日报》进行了专题报道。2023年7月26日,一幅印有“持正义秉公执法 为企业保驾护航”的锦旗送到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这是湖北省石花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对执法支队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与的肯定。几年来,联合襄阳市公安局查办假冒石花酒的案件16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扣押假冒石花酒216瓶,捣毁伪造注册商标的窝点一个,扣押假冒注册商标的包装箱30176件,涉案货值130余万元。全力打造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七)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3月17日,《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指南(试行)》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鄂市监法规〔2023〕7号)(以下简称“基准”)分别印发实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进一步规范。但由于《基准》对于有关违法情形的界定较为原则,处罚标准没有统一,裁量规则不够明确,需要进一步合理细化量化。为此,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对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的《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进行细化。起草过程中,对授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以及《基准》中涉及行政处罚的裁量情形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十二大类行政执法领域进行分类细化,最终形成了十二大类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已经向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市局机关业务科室及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建议,同时邀请了湖北今天(襄阳)律师事务所对《实施细则》进行了第三方评估。目前已完成合法性审查,待审议后予以公布。

(八)强化执法监督。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目前有一线基层执法机构103个,执法人员1406名,设置执法监督机构14个,配备执法监督人员47名,执法监督人员占比3.3%。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主要方式包括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行政处罚听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案卷评查、专项执法检查、执法评议考核、法治建设评价等7种。几年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牢固树立依法履职、规范执法的理念,持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方式,形成了法制监督机构协调推进、业务监督机构共同发力、齐抓共管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格局,促进了行政执法效能提升,保障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营造了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2021年6月18日,我局印发了《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其中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执法人员可以从轻、减轻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情形,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履职尽责。2021-2023年,全市系统共对3902件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执法监督人员年人均审理案件55.3件;组织听证36次;评查案卷237件;审查规范性文件14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51次;组织执法评议考核28次;开展法治建设评价考核26次;执法过错追究7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发展,过重的罚款可能给小微市场主体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影响其生存和发展。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小微市场主体发展:

(一) 加强政策宣传与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小微市场主体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其合规经营的意识和能力。

(二) 优化服务机制。建立专门的服务团队,为小微市场主体提供一对一的咨询和指导,帮助其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 建立容错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免于处罚规定,落实省、市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探索更大范围首次轻微违法容错机制,对于非主观故意、初次违规且情节较轻的小微市场主体,给予一定的整改机会,而非直接罚款。将刚性执法思路转变为柔性执法理念,从硬性管理到教育引导,助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深化执法领域行风建设。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开展服务型执法指导意见。紧盯群众信访、舆情反映和上级批示,通过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个案监督。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严格执行《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突出案件查办质量和效果导向,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我们深知,支持小微市场主体发展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将认真落实上述措施,为小微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宽松、有利的发展环境。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


主题词:

索  引  号 011158671/2024-26591 文       号
发布机构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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