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82023
来源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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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办理首起达人探店视频未标“广告”案
近年来,随着各种短视频风靡网络,不少消费者在快手、抖音等平台刷短视频时,经常会刷到网红达人、美食博主拍摄的各种“推荐”和“种草”视频,视频中,达人博主们一边享受着美食,一边介绍商家的各种优惠福利,许多商家也通过探店视频成功引流。但是,“探店”有界限,达人须谨慎。
近日,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就办结了一起达人探店的违法案件。本地某传媒公司旗下知名的“网红达人”,在其抖音账户发布探店视频,探店视频下方附加店内套餐购买链接,该传媒公司收取了广告费却未对发布的探店视频标明“广告”,该行为违反《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的规定。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已责令该传媒公司整改,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也成为《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修订施行以来我市查处的首案。
下一步,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将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契机,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特别是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违法行为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