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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2022

来源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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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襄阳市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襄市监函字〔202210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湖北特检院襄阳分院,各有关电梯生产、使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局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事故,有效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发生,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氛围,依据国家总局、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要求,即日起至2022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梯质量提升安全提升行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工作中遇到需要协调沟通的问题,及时报告市局特设科。联系人:彭友权;电话:3233519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310


襄阳市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电梯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解决当前不断积累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创新监管模式,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经过开展集中行动,使电梯使用环节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电梯安全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安全乘梯得到切实保障,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提升电梯使用管理质量

1.推进企业学法守法、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开展培训教育,在对企业实施检查时,要着重查看企业的培训记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企业法人代表、分管负责人和管理部门人员的法律宣贯工作,由湖北特检院襄阳分院负责师资和培训教材。

2.做好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督促使用、维保单位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市监特设函〔2021564号)部署要求和制造单位的技术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后续现场整改和安全性能确认;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督导检查,确保通过定期检验和检测工作,逐一落实鼓式制动器电磁铁拆解保养以及松闸顶杆更换任务,并按时上报《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排查治理汇总表》。

3.开展重点场所电梯超期未检专项整治,提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质量。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制定年度现场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加强对车站、医院、商超、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超期未检等违法行为,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高电梯定期检验率,确保应检尽检。

4.强化对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提高维保工作质量。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分局)要对电梯维保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维保单位许可和作业人员资格检查,针对电梯典型事故案例,督促维保单位加强对电梯关键部位和主要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维护,认真贯彻落实《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和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确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二)强化信息技术赋能,提升电梯安全监管效能

1.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保障群众乘梯无忧。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继续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行为,按照电梯安全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救援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电梯保险智慧监管维保服务”新模式,建立智慧监管平台;推进全市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建设,发挥信息化监管效能,切实解决电梯突出问题,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乘客困梯后得到快速解救。

2.加强电梯故障统计分析,提升安全监管有效性。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规范电梯故障相关数据记录和汇总统计分析工作,定期统计和分析电梯困人等故障数据,开展风险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助力分类监管、精准监管。

3.深化推动智慧监管,逐步提升监管效能。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持续推进电梯使用维保信息化管理;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主体责任,厘清安全监管边界,推进电梯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试点应用,推动维保单位对电梯维保过程信息进行记录,确保电梯维保质量。

(三)健全多方联动机制,提升电梯安全共治合力

1.推动地方政府将电梯安全纳入民生保障项目,形成综合治理机制。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针对既有住宅加装形成的新“三无电梯”(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以及状况较差的老旧住宅电梯,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发挥乡镇街道基层政府作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加以解决。

2.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全面推进电梯安全运营管理新模式。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加大 “电梯保险智慧管理维保服务”推广,发挥保险机制在事故预防、使用管理中的更大作用;探索构建长周期电梯使用管理模式,大力培育具有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等全包式服务的电梯使用管理专业化、规模化市场主体,2022年电梯责任保险投保率应不低于电梯保有量的65%

3.持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联合相关部门,在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秋季开学等时段,集中开展电梯安全教育,普及少年儿童电梯安全知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倡导安全文明乘梯,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三、有关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将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列入本年度重要民生事项,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加大经费投入。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广泛动员电梯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等单位积极参与,合理安排进度,明确各相关方责任,对未按照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查处,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注重宣传引导。通过网站、报纸刊物、新媒体等载体,运用新闻报道、典型宣传等多种方式,多角度反映行动进展和成效,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同时,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对涉及电梯的舆情,及时研判处置,避免引起负面舆情事件, 增强公众乘梯信心。

(四)做好民生保障。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对住宅领域在用电梯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警,并督促维保单位做好年度自行检查和配合检验工作;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机构要指导使用、维保单位第一时间进行有效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并在接受复检申请后,及时予以复检;对住宅电梯现场执法时,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积极做好安全监管和相关单位协调工作,保障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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